經本會理監事同意並經體育署報准核備:
1. 從2018年起,參加本會所辦理之任何賽事(含中華盃),
帶隊之教練必需具有本會核發之丙級教練證才可報名參加比賽.
2. 從2020年起,參加本會所辦理之任何賽事(含中華盃),
帶隊之教練必需具有本會核發之乙級教練證才可報名參加比賽.